新余“农村独生子女加分”政策再引争议
当地政府认为此举并不违法,且有助抑制男女性别失调
黄辉 法制网记者 李青
今年中考结束后,江西省新余市一项体现政府关爱农村女孩(包括农村独生子女)的升学优惠政策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 不少家长质疑,新余市的这项本土政策对男孩有“性别歧视”,对城镇独生子女也不公平。
根据《新余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实施办法》规定,农村独女户和农村二女户不再生育家庭考生,在中考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5分;农村独男户家庭考生,在中考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据统计,该市今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加分总人数1605人,其中符合二女户加15分的484人,独生子女加10分的1121人。
该市一位姓袁的家长告诉记者,城市里独生子女比比皆是,却无法享受到任何加分优惠。他认为,政府为鼓励农村计划生育而出台这一政策的本意是好的,但却忽略了另一个群体,即城镇独生子女。“这一政策有失公允,至少也是欠妥当的。”
近年来,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已成为当今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据新余市最新的人口抽样普查显示,该市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10.83:100,即每出生100个女婴的同时,大约有110个男婴出生。为纠正农村“重生男不重生女”这一社会现象,新余市在实施“关爱女孩”的过程中,出台了这一中考加分政策。
记者了解到,2002年,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等11个部委联合发出《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其中指出,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特别是只有女孩的家庭,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就业、子女入学、升学、缴纳学费等方面可给予一定的优惠,提高女童入学率。
新余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认为,新余市政府的文件既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也没有损害其他学生的合法权益,符合国家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而且在抑制男女性别比失调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应予肯定和支持。(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