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施高温劳保暂行办法
13人获工伤赔偿
法制网深圳7月20日电记者李伟雄《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去年8月颁行近一年来,该市已有13人因高温作业中暑而获得工伤赔偿。这是记者今日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去年8月,由深圳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单位员工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该办法,高温天气是指深圳市气象部门发布高温警告信号预告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但如果员工所在的工作地点温度低于33℃的,不执行该办法。
据统计,该办法实施后,去年深圳共有11人因高温中暑申请工伤鉴定,今年又有2人因同样的原因而被认定为工伤,目前这13人均获得了工伤赔偿,赔偿金额合计4000余元。(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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