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杨幸慈 通讯员 宋君 晓玲 实习生 张巍 涂晓岚)昨日,我市《婚纱摄影服务合同》正式推行。
当天,喻先生携未婚妻在六渡桥的晶华婚纱摄影店敲定一套价值4999元的婚纱照,与店方签订了婚纱摄影合同,成为使用该合同的“第一人”。 喻先生表示,合同约定:若客户提出终止合同,由店方退还订金的50%,既对双方有所约束,也不至于在自己因故无法照相时,对方一分不退。
晶华婚纱摄影总经理陈志洋表示,该合同有利于保护客、店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加客户对影楼的信任度,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同时也能提高影楼的服务质量,促进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
昨日,工商部门对中山大道沿线的10余家婚纱摄影店进行了检查,多数店已开始使用该合同。晶华、至尊两家影楼还在总服务台摆上了“来本店消费,敬请签订《武汉市婚纱摄影服务合同》”的告示牌。但记者走访发现,有一些影楼仍在使用自己的合同,有些店员甚至不知道新合同的推行。
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刘之宽表示,将不定期对该合同的推行情况进行暗访和检查,并予以媒体通报;同时建议新人,最好到能提供该款合同示范文本的婚纱店消费,让喜事不再成为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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