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康)海口市明阳大酒店被法院查封并拍卖后,原东家没有安置好老员工,新东家不予认可原东家与老员工们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面临失业的60名老员工对自己的将来感到茫然,因此将失去工作又得不到补偿金,7月20日,原海口市明阳大酒店的60名老员工联名起草申请书,要请求劳动仲裁部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海口市明阳大酒店(第1-9层),因其股东欠债,经法院裁定,于6月15日被成功拍卖。7月3日,省高院裁定,该酒店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可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明阳大酒店原行政总监、60名老员工代表郭先生向记者介绍,酒店被拍卖后,原老板没有对60名老员工进行安置。而酒店的买受方也不承认酒店原东家与老员工们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打算继续留用他们。60名老员工面临失业,酒店新老东家都表示将对他们的失业负责。一些在酒店干了10多年的老员工称,不管谁来接管酒店,都应先安置他们,就算要“炒鱿鱼”,也应依法支付补偿金并缴纳保险金等。
就老员工们所反映的问题,明阳大酒店原董事长于先生称,由于酒店产权所有人和经营者的更换,对员工的再就业及安置问题他已管不了。老员工们能否继续留在酒店工作,该取决于酒店的新东家。于先生认为,酒店被法院查封并拍卖,这属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因此安置老员工已不是他的责任。由于种种原因,明阳酒店的买受人至今还没有接管该酒店,记者无法采访到酒店的买受人。
对此,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认为,在处理酒店的债权债务纠纷时,员工们的工资、补偿金和社会保险费等应优先于其他债权。在明阳酒店的债权债务纠纷尚未执行完毕前,员工们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递交《执行异议书》,请求法院暂缓执行,等双方解决好员工们的工资、补偿金和社会保险费等后,再予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