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毅王栋于挺记者鲁丹城市快报从交管局了解到,昨日起,交管部门将对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邮寄告知措施,快速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确保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 交管部门提醒,如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或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尽快到车管所备案,以免日后因地址不准而无法接到告知信函。
据了解,按相关法规规定,公安执法告知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但因城市建设改造力度加大,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现住址与登记住址发生变化者居多,致使邮寄送达率不高。据交管部门全市范围邮寄送达尝试调查,本市292名交通违法累计记分达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邮寄告知通知书后有111名机动车驾驶人因拆迁或查无此人等原因未能收到信函,送达率仅为61.98%。
为保证邮寄告知顺利实施,避免因驾驶人及车辆所有人姓名和住址等相关信息变动而无法邮寄到位,导致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不能及时了解驾驶证检验和更换、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及车辆报废等相关信息,交管部门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一旦机动车所有人姓名、住址、通信方式发生变化,应尽快到车管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驾驶证记载信息发生变化,应在参加年度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时向交管部门说明,也可到车管部门办理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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