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7月20日专电(记者李南玲)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该市今年已有两宗高温作业中暑被认定为工伤。
去年8月,深圳市政府颁布实施了《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填补了该市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政策的空白。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员工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去年共有11宗高温作业中暑获工伤赔偿,今年以来有2宗。
深圳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按照《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的规定,每年7月到9月,用人单位应给露天作业员工发放高温保健费,高温保健费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发放。对于经常在35℃以上室内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也应该按以上的标准发放高温保健费。他还特别提醒,高温补助不能列入最低工资,因为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补助是不能算在企业支付给员工的最低工资里的。
《暂行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下安排了员工停工或缩短员工工作时间的,应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员工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