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二药假药案查处人员名单公布
共有10名嫌犯和11名责任人分别受到严肃处理
据新华社电 按照国务院的指示,2006年5月20日,由监察部牵头,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的调查工作组,会同黑龙江和江苏省政府,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二药)制售假药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 现已查明:这是一起不法商人销售假冒药用辅料,齐二药采购和质量检验人员严重违规操作,使假冒药用辅料制成假药投放市场进而致人死亡的恶性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有关药品监管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不力,工作严重失职。
假冒药用辅料制成假药夺命11人
经查,江苏省泰兴市不法商人王桂平以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的名义,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于2005年10月将工业原料二甘醇假冒药用辅料丙二醇,出售给齐二药。齐二药采购员钮忠仁违规购入假冒丙二醇,化验室主任陈桂芬等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未将检测图谱与“药用标准丙二醇图谱”进行对比鉴别,并在发现检验样品“相对密度值”与标准严重不符的情况下,将其改为正常值,签发合格证,致使假药用辅料投入生产,制造出假药“亮菌甲素注射液”并投放市场。广州中山三院和广东龙川县中医院使用此假药后,11名患者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并死亡。
严肃查处10名嫌犯11名责任人
鉴于齐二药原总经理尹家德,法定代表人向东,副总经理郭兴平、朱传华,化验室主任陈桂芬,采购员钮忠仁;泰兴市不法商人王桂平,泰兴化工总厂法定代表人沙荣芳,南京正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忠仁,泰兴市祥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李雪华等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经对上述10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黑龙江省药监局对齐齐哈尔市药监局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不力、管理存在疏漏,齐齐哈尔市药监局对齐二药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流于形式,齐齐哈尔市政府及齐二药原上级主管企业黑龙集团放松对齐二药的领导和管理、工作严重失职。江苏省泰兴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法商人王桂平违法经营问题严重失察。
附:监察部处理决定
10人被立案侦查
齐二药原总经理尹家德
齐二药法定代表人 向东
齐二药副总经理郭兴平
齐二药副总经理朱传华
齐二药化验室主任 陈桂芬
齐二药采购员 钮忠仁
泰兴市不法商人王桂平
泰兴化工总厂法定代表人沙荣芳
南京正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忠仁
泰兴市祥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雪华
11人被行政处分
黑龙江省药监局副局长陈淑兰 行政警告处分
齐齐哈尔市副市长任仕杰 行政警告处分
齐齐哈尔市药监局局长曹永文 行政记大过处分
齐齐哈尔市药监局副局长荀福波行政撤职处分
齐齐哈尔市药监局安监科科长姜洪涛行政撤职处分
齐齐哈尔市黑龙集团董事长张卫东 行政记大过处分
黑龙集团总经理王洪基行政撤职处分
江苏省泰兴市工商局局长刘存传行政记大过处分
泰兴市工商局城北分局局长叶瑞先 行政撤职处分
泰兴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叶剑平 开除公职处分
泰兴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余建平行政记大过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