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肝移植可医保记账85% 广州有了深圳定点医院
心脏、肝脏移植和恶性肿瘤的细胞免疫疗法等三个项目今后均可医保记账85%,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昨天(7月20日)公布,深圳在全国率先将这三个项目列入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8月1日起,深圳参保人因患肿瘤病前往广州5家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可享医保待遇。
新增项目限额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
深圳将心脏移植、肝脏移植和恶性肿瘤的细胞免疫疗法等三个项目列入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今后深圳参保人做以上三个项目的治疗时发生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5%,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与其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
挂钩情况如下: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5万元;连续参保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连续参保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等。
前往广州诊治肿瘤须办理介绍手续
此外,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与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和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等5家广州市内医院签订协议,纳入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治疗项目为肿瘤病。8月1日起,深圳参保人因患肿瘤病经深圳指定的14家医院介绍即可前往广州的5家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医保享受待遇。深圳参保人在广州定点医院就医实行记账,在职员工医保记账比例为90%,退休人员则为95%。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按要求办理介绍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在广州定点医院就医,如果确诊是肿瘤,通过开发接口软件或网上医院直接进行记账,并且按协议书规定保留相关资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指纹及介绍转诊单等)在患者病历中。如果确诊不是肿瘤,自己垫付现金,返深按深圳社会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网络未开通前的过渡期由参保人先现金支付医疗费用,按《深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到社保机构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深圳14家医院可介绍肿瘤患者往广州就医
●深圳市人民医院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市中医院
●深圳市东湖医院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深圳市眼科医院
●孙逸仙心血管医院
●罗湖区人民医院
●福田区人民医院
●南山区人民医院
●盐田区人民医院
●宝安区人民医院
●龙岗区中心医院
广州五家医院纳入深圳医保定点机构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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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住院输血费改垫付为记账
医保定点机构结算标准提高20%,记账部分随之提高,参保人负担减轻
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昨天透露,已与594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确定结算标准,结算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执行时间为两年,这意味着参保人医保记账部分也将随之提高,比如今后参保人住院后输血费用必须记账。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两年调整一次结算标准为惯例,深圳今年将标准提高20%是因为全市去年的医疗费用总体下降。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深圳去年门诊医疗费用同比下降5.3%,住院费用下降7.8%。此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今后可以“二选一”。一是选择14种大病单独偿付,如急性心梗介入手术平均4万元/人次(不包括特殊器材),恶性肿瘤平均3.1万元/人次等;二是超过医院偿付标准4倍以上的单独偿付,超过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偿付80%。
由于此次提高结算标准,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将比实际费用高出一截。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要求医院今后参保人输血费用必须记账,而这部分费用以前都是由参保人先行垫付现金然后报销。
此外,一次性医用材料1000元以上的国产的记账90%,进口的记账50%。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强调,不允许医院把参保人的检查费用转到门诊,参保人住院后其检查费用必须算在住院费用内,用于医保记账,以减轻参保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