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着手制定国内首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地方法规
建设项目须领环保通行证
本报讯(记者王莹 实习生蔡木子)记者从昨日深圳市环保局召开的2006年环评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深圳市正在着手制定的《深圳市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目前已进入人大三读阶段,这意味着国内第一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地方法规有望在不久后在深圳出台。 一些不符合环保的建设项目将遭遇“环保”门槛。
据了解,深圳对建设项目的环保管理开始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市环保局局长郭雨蓉表示,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不予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在具体将做到的“八不批”中,明确规定深圳市内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等区域,影响生态和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将不能拿到环保通行证。其他不符合深圳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项目、设施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三高”项目等也在“不批”之列。此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不符合国家和深圳产业政策的项目等也将被拒绝入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