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参保肿瘤患者可往广州5家医院就医
医保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整体提高20%
新举措1
经指定医院介绍可往广州就医
深圳医保在广州有了定点医院。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等五家广州医院和深圳社保中心签订了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从8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因患肿瘤病经我市指定医院介绍即可前往这五家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市医保待遇享受。
这五家广州定点医院分别是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和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市社保中心医疗保险处处长沈华亮昨天解释说:“去年全年,深圳医保参保人在外就医的达7510人,其中患肿瘤病的占到了63%,在广州就医的占了大部分,目前定点的这五家广州医院都是省内治疗肿瘤病较权威的医院。”
沈华亮同时提醒,前往广州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必须经我市14家指定医院介绍方可,这14家指定医院分别是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东湖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眼科医院、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盐田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区中心医院。
据了解,我市参保人在广州定点医院就医将实行记账,按要求办理介绍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在广州市定点医院就医,如果确诊是肿瘤,通过开发接口软件或网上医院直接进行记账,并且按规定保留相关资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指纹及介绍转诊单等在患者病历中;如果确诊不是肿瘤,自己先垫付现金,返深后按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审核报销。
沈华亮还表示,我市参保人在广州市定点医院就医实行记账,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开发网络,因此,在网络开通前的过渡期里,由参保人先现金支付医疗费用,再按《深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社保机构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新举措2
医保住院偿付标准提高20
%市社保中心昨天透露,已完成了和594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确定医保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的工作,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体提高了20%,这意味着今后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记账的比例将提高,范围将扩大。
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去年我市医疗费用总体下降,去年门诊医疗费用同比下降5.3%,住院费用下降7.8%。在此情况下,为充分保障参保人享受的医保待遇,这次大幅提高了医保住院偿付标准。
该负责人强调,在医保住院偿付标准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希望定点医疗机构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严禁转嫁费用,社保机构也会加强这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新举措3
心脏、肝脏移植费可医保报销
为了进一步减轻我市参保人的经济负担,市社保中心根据目前医疗保险审核报销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和参保人的要求,在全国首家将心脏移植、肝脏移植和恶性肿瘤的细胞免疫疗法等三个项目列入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今后我市参保人做以上三个项目的治疗时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5%,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与其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具体标准为: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5万元;连续参保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连续参保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连续参保时间满3年以上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不满半年不享受补充医保。
专家提醒
参保人应警惕医院违规转嫁费用
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参保人要警惕医院五种违规转嫁费用。
一是参保人输血费用必须医保记账,以前医院都要求输血病人先垫付现金然后再到社保机构记账;二是一次性医用材料特别是1000元以上,原来有少数医院要求病人自付费用,但按规定国产的可医保记账90%,进口的记账50%;三是一些医院在病人住院前,让病人在门诊做完全部的检查,因为在门诊做检查,检查费用由病人个人账户支付;四是病人住进医院后,却让病人到门诊去做检查从而转嫁费用,因为按规定大型医疗设备的门诊检查费用个人要支付20%,医保记账80%,但如果是住院则在职人员能够医保记账90%,退休人员可记账95%;五是让病人“分段”住院、“过十天”住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