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石家庄7月20日消息(记者 徐江帆)
城市管理部门作为政府的行政执法机关,本应当通过加强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然而,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城管局却利用职权,谋取部门私利。
从7月初开始,石家庄市裕华区多数街道旁边陆续出现了几十个西瓜摊位,每个摊点占地10平米左右,顶部和不临街的三个侧面都覆盖着醒目的广告彩色喷图,上面还清晰地印着“裕华区城管局监制”字样。 石家庄市裕华区城管局副局长、城管大队大队长王玉杰说:“这些摊点啊,这是咱们经过市城管局计划规划设置的。”
根据记者了解,裕华区城管局在辖区内设置的这些西瓜摊位,经营期限到9月底,每个摊位收费2000元,其中摊位占地费1000元、设施使用费500元、管理押金500元,所有收费都没有开具正式票据。裕华区城管局王玉杰副局长告诉记者,有些收费项目没有经过审批:
记者:“这个收费,2000块钱,都有没有收费许可证啊?”
王玉杰:“这个占道这一项,我们局里有一个总的收费许可证,这一项单独去批一下,没有。”
记者:“管理押金没有?”
王玉杰:“管理押金没有。”
记者:“摊位使用费没有审批?”
王玉杰:“啊,对。”
就这一问题,记者到裕华区城管局的上级单位石家庄市城管局了解情况。石家庄市城管局副局长赵宪忠说,西瓜摊位确实是市城管局统一规划设置的,城管局有这个权限,没有市政府的文件,全市五个区共设置了大约400个,主要是为了方便群众。赵宪忠还谈到:“咱们市局呢什么费用也不收,区里头呢,适当的、少量的收一些卫生费,一个月每平方米是两毛钱,再加上一些综合的费用呢,不超过300块钱。”
当记者提出来要看一下收费文件时,赵宪忠副局长说:“你今天这是什么意思吧?我不接待你这样的,你出去、出去。”
按照西瓜摊位广告彩色喷图上的联系电话,记者找到了这些西瓜摊位的广告代理商——河北卓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据工作人员介绍,每个摊位向广告客户收取1500块钱,其中一部分还要交给城管局。
记者:“咱们这儿和城管局是什么关系啊?”
公司职工:“城管局是我们的朋友。”
记者:“那你们和城管局怎么合作啊?”
公司职工:“怎么说呢,他们在我们这边收一点费!”
记者:“你们还要给城管局交一部分钱?”
公司职工:“对对对。”
记者:“交多少呢?”
公司职工:“这个我不清楚。”
就这一事件,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你设这个摊位,如果市政府有这样一些规定的话,可以设摊位,那他有他的法律依据,那政府没有,你自己设这个然后去收费去,那当然就不合法了。那么作为城管部门来讲,等于你自己在经营啊,城管部门你属于国家一个有执法权的机构啊,那么按照国家的法律来讲,你政府不能设这个营利性的机构啊,这是不允许的啊,你等于是政府办企业啦。国家早就有规定,军队、政府都不得办企业,而且过去办的企业,一律都要脱勾,这个是有明确的有政策界限的啊,不符合当前的政策啊。”
有关这一事件的进展情况,记者将进一步关注。(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王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