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评论员姚泳湫近日,关于六部委出台规定限制外资炒房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细看之后才发现六部委不仅是要通过实名制来规范外资购房,而且出台文件还涉及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市场准入、开发经营两大领域,对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都进行了明确规范。 这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绝对是一件大好事。只是一些已在炒房外资上的既得利益者必然会有怨言,例如潘石屹,他说,发达国家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是限制外国人来购房的,而那些限制外国人购房的都是落后国家。但必须指出的是,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和发达国家能相提并论吗?我们已经具备了别人一套完善的市场体系和抗风险能力了吗?1997年的金融风暴,印尼、泰国、马来西亚、韩国等国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实际上,中国商品房市场才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与有些西方国家私有制已经发展了两百多年相比,中国房地产市场尚属于最初级阶段。所谓发达国家对外资投资房地产不设防,从不限制外国人在本国购房,是因为别人国家的楼市已经高度市场化,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发达金融体系都令其房地产市场具备抗风险能力。对比我国,如今连住房保障体系都尚未发展完善,谈何抗击诸如国际炒资、经济危机的能力?与我国严密的金融市场、汇率制度相比,中国房地产市场可谓是一个不设防的市场,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房产并无实质性限制,外资可以自由出入中国房地产行业且无任何障碍。当然,作为一个开放式的市场,中国肯定是欢迎有实力和长久的外资来开发房地产。然而,也不排除部分不怀好意的外资和基金,是想趁着目前中国房价不稳定和人民币汇率变化来大捞一把。因此,必须要提高外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准入门槛,定规矩、讲条件,好好保护目前尚未发展成熟的商品房市场。况且,任何国家在经济领域都有自己的一套“保护法则”,连农产品、纺织品市场发展极为发达的美国和欧盟,都针对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资源的中等发达国家制定一套反倾销的法律,更何况目前市场根基还异常脆弱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因此,通过采取行政、税收等多种手段,提高外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门槛,不但是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一种保护,也是对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完善。最后要提到的是,提高准入门槛,不应单局限在外资购房方面,更应在外资来中国开发房地产方面进行规范。90年代广州地铁一号线兴建时,国内发展商羽翼未丰,不少地铁上盖地块就以很低的价钱出让给外来开发商来发展。不久国家银根一收紧,由于当时地块出让时并无准入门槛,一些无甚实力的外资机构没钱投资兴建,造成本来商业资源丰厚的地铁沿线却是连群烂尾地。为免重蹈覆辙,应当吸取教训。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