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愈发展,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愈紧迫。近年来,山东省高密市人大常委会在致力于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同时,时刻关爱着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健康成长,推动了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让群众民主法制意识高起来
民主法制意识制约着民主法制建设。 做好普法工作,是提高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基础。2001年9月,高密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决议》。此后,该市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职能,努力促进全市范围内的普法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市、镇(街)两级讲法团开展了“送法下乡”、“送法进厂(校园)”活动,宣传普及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办民主法制教育栏目,充分发挥了法制新闻、法制影视的教育引导功能。组建文艺普法宣传队,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主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基层干部学习、教育与培训,使其掌握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村委会组织法、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素养,真正成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引路人。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学会运用发扬民主的办法、说服教育的办法、耐心疏导的办法、经济调节和依法调处的办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以依法治村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双治工程”,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农村的发展和稳定。
让镇街人大的角色亮起来
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镇街人大理应扮演重要角色。近年来,该市人大常委会以加强镇街人大自身建设为切入点,创新思路,探索出路,引导镇街人大定好位置,让镇街人大的角色亮起来,努力为民主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采取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外出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对镇街人大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培训,切实增强了做好民主法制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指导镇街人大建立健全了调查、视察、联系代表、走访选民等制度,规范了活动内容和程序,调动了镇街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同时,该市人大常委会把发挥好镇街人大职能作用作为重要职责,实行了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镇街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情况,推广先进经验,促进了镇街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规范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不断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向深层次发展,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前进步伐。
让人大监督的作用大起来
确保宪法和各项法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该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代表联系面广的优势,充分调动选民的积极性,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保证了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任务,抓住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执行市人大的决议和决定。高度重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把维护群众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摆到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特别是加大对典型重大案件监督的力度,实行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滥用权力以及其他超越法律的行为,切实防止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和行为。采取行风评议和述职评议等形式,由单纯对事监督转变为对事与对人监督相结合,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依法治市的实施,从而巩固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大好局面。
让群众有组织地干起来
村民委员会选举,是农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充分体现,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该市人大常委会把农村选举作为推动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派出人员参与其中,严格规范程序,维护选举的严肃性,调动群众参与政治的自觉性,及时处理选举期间出现的信访事件,努力促进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保证了农村社会稳定。为了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公民更好地了解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情况,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户籍在高密或者户籍不在高密但在高密居住满一年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公民可以在会议议题的范围内,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旁听公民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可以印发会议。旁听公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处理。
(山东省高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李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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