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7月20日)从市公路部门获悉,备受广大车主关注的梅州市农村道路客运附加费减免范围目前已经划定,梅州市除梅江区外,兴宁、梅县等县市均被列为享受减免政策的县市。
据了解,为减轻群众负担,近日,广东省下发了《关于全额减免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公路客运附加费的通知》,宣布从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全省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公路客运附加费实行全额减免。 根据省交通厅对全省享受全额减免公路客运附加费的农村客运车辆范围的认定,梅州市除梅江区外,兴宁、梅县、平远、蕉岭、大埔、丰顺、五华均被列为享受减免政策的县市。对从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已缴交的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公路客运附加费将全额退还;部分按政策原来已经减免50%的,也将从4月1日起减免余下的50%.同时,对享受全额减免公路客运附加费的农村客运车辆,交通公路部门要求在客运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下方车身喷涂绿色“农村客运”字样,并在该车辆《道路运输证》上加盖“农村客运”字样,对于喷涂了“农村客运”字样的客运车辆从事核定减免范围以外的旅客运输经营的,交通公路执法部门将按照超越许可范围进行处罚,并追缴漏征的公路客运附加费。(钟洁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