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区某工厂工人唐某投诉,他与其他5人无故被工厂炒了鱿鱼,还每人被扣500元工资,他们对工厂扣工资的做法表示气愤。
唐某称,他们厂里有规定,工人自动辞职要扣工资500元,但他无缘无故被炒还要扣500元,让他感到很气愤。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认为,这家工厂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他进一步解释说,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人进厂时工厂是不得收取押金的,但在具体操作中如果工厂提供了劳动工具、工作服或车辆等,工厂可以收取一定押金;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工人违反了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自动离职,那么工人就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给厂方;如果合同还没有到期,工人无故被炒,那么厂方应按工人在本工厂工作的年限,每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给工人;即使工人因为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工厂炒掉,厂方也不应该扣工人工资,因为工人已经付出劳动,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
据了解,目前厂方已与唐某等人达成协议,唐某等人在工厂做满一个月再离开,届时工厂将不再扣其工资。(记者 娄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