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追讨业主拖欠的水费,物业公司和业主一连打了四场官司。前日,双方的欠费官司又打到了市一中院。
据了解,被告欠费的是九龙坡桃园新区一吴姓业主。2002年,他因拖欠1999年5月至2001年3月的物管费980元和部分水费,被重庆洁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到法院。 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吴先生支付物管费和水费。吴先生认为,洁美公司所收水费不合理,服务也不到位,这笔钱他不该交。吴先生上诉到市一中院后,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洁美公司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才拿到钱。从2002年2月16日至去年11月16日,吴先生又长达45个月拒交物管费和水费。
今年6月,洁美公司再次把吴先生告到法院。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判决吴先生交纳物管费和水费,没有主张滞纳金。吴以物业公司收水费不合理,曾对其停止服务等为由提起上诉。前日开庭时,主审法官试图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最终没能成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洁美公司的杨经理说,为收物管费和水费打了这么多官司,他们感到十分疲惫。(记者 易守华 实习生 刘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