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国家警察局局长弗拉迪斯拉夫·胡沙克20日承认超速驾驶,并宣布将上缴驾驶执照,自罚3个月内不得驾车。
捷克《今日青年阵线报》20日报道说,该报多名记者18日和19日驾车尾随胡沙克上班发现,胡沙克开车时速达190公里,远远超过捷克高速公路130公里时速限制。 此外,胡沙克在居民区驾车时速为70公里,超过50公里限速。
上述报道在捷克引起轩然大波。胡沙克随后发表声明说:“我意识到我的错误行为,并为此公开道歉。”胡沙克说,他将向交警部门上缴驾照,3个月内不开车,并向慈善机构捐款1万克朗(435美元)。
捷克今年7月1日生效的新交通法规定,如果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将被扣分。扣分累积到12分,驾驶员将被禁止驾车一年。
根据这项新交通法,胡沙克因超速驾驶和危险超车,将被累计扣去13分,这意味着他的驾照将被没收,而且必须交纳2.25万克朗(985美元)罚款。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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