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存款忘取回银行卡 律师贪心盗卡取万元被刑拘
时报讯(记者 何雪华 通讯员 罗裕秋 颜顺楠)
身为法律工作者居然知法犯法,贪念之下盗取他人银行卡后取款万元,换起来了被刑拘的下场。昨日受害事主梁女士给广卫派出所送来一面锦旗致谢,感谢民警为其挽回了一万元人民币的损失。
5月31日下午3时许,事主梁女士到仓边路一银行自动柜员机存款后,忘记取回银行卡,次日用存折查询时发现银行卡被人提走了一万元现金。于是梁女士马上报案。
广卫所办案民警通过银行的监控录像发现,梁女士在存完款离开后,站在其身后的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发现柜员机内有银行卡,马上进行了查询并修改了密码后离开。经过进一步追查,发现该银行卡随后在越华路的一间银行ATM上提取了3000元人民币。民警再次经过银行取来当时的监控录像,录像清楚地显示,该男子从ATM上操作提取了3000元现金后,转身走了几步又返回ATM处,掏出另外3张卡在ATM上进行业务操作。办案民警抓住这条线索,很快查明该3张卡的主人为同一人,是市内一间律师行的法律工作者隆某。办案民警为取得进一步证据,辗转8间银行提取相关资料,所有证据都显示隆某就是该案的
犯罪嫌疑人。在时机成熟时,办案民警将隆某拘传到派出所问话,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身为法律工作者的隆某再无法狡辩,只好老实交待其作案经过。
原来隆某在盗取了梁女士的银行卡后,在当天下午取款3000元成功,然后当晚深夜12:00许又到ATM上取款,因为银行规定当天只可以取款5000元,但晚上一过12:00即为第二天又可取款5000元。为避免被银行监控,隆某还用雨伞挡住摄像头,先后分4次从ATM盗取了一万元现金。后民警从隆某家中搜出被盗的银行卡和取款的4次回执。
目前,隆某被刑拘,此案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