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22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爱心救助困难学生活动将于今年8月份实施,昨起活动进入调查摸底阶段。此次摸底将于8月25日前完成。
爱心救助范围是:凡人均实际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20%的家庭及其学生,均可申报爱心捐助资金救助,优先保证义务阶段困难学生的救助。 各县市区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救助范围。
爱心救助标准是:市区的标准为小学学生每年350元;初中学生每年550元,在校食宿学生每年1050元;高中段学生每年650元,在校食宿学生每年1150元;当年高中毕业升入大学的困难学生一次性救助1000至3000元。各县市的标准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救助资金的申请审批程序是: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入户调查、镇(街)审核、民政部门复核、领导小组确定。各县市区在8月31日前举行“救助困难学生爱心救助金发放仪式”。
(于茳 初阳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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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家庭不给予爱心救助?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一般不予以救助:(1)拥有机动交通车辆或移动通讯工具的;(2)家中饲养观赏宠物的;(3)3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饰现有住房的;(4)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择校就读、在私立学校或其他高收费学校就读的;(5)两次介绍、无正当理由拒不就业的;(6)因斗殴、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7)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居民生活水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