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7月18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在《铜川日报》上刊登的一则查封房产公告,就像一颗重磅炸弹“投”在了铜川市新区阳光小区。“买了多年的房子怎么突然就被查封,而且即将拍卖?”小区363家住户人心惶惶,感到不可理解。
公告称,法院在执行乌某等人与西安联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联强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西安联强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据执行裁定书,对该公司位于铜川新区阳光小区的363套房产予以查封,并公布了具体查封的商品房楼号、单元号和房号。公告称,15日内若对查封未有异议,法院将对查封的房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
2004年9月,雁塔区法院依法对乌某与西安联强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联强公司欠原告700余万元的款项,仅偿还了100万元,之后便再无下文。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雁塔区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联强公司对阳光小区住房有所用权的执行线索,依法对该小区的363套住房予以查封。
阳光小区是西安联强公司1998年开发的,售出的房子中近一半业主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据悉,雁塔区法院此次查封的363套房子中,住户包括几名副市长。
78岁的杨守杰曾是铜川市卫生局局长,他说他家的房子是一次性付款,已入住三四年了,即使开发商欠别人的债,也与住户无关,法院为什么要查封他的房子?面对老人的质问,开发商不断解释,这件事确实与业主没有关系,他们正与法院协调解决此事。
杨守杰称,法院依法办案,群众能理解,但此次刊登的公告显得有些轻率,查封363套住房是大事,法院应实地调查,摸清情况再做决定。另外,从群众利益出发,让300多户业主去西安说明情况,路费谁出?天这么热,老人们发生意外怎么办?希望雁塔区法院能派人到铜川证实情况。
西安联强公司副总经理葛娜坦承,广大业主是无辜的。“法院之所以将售出的房子查封,主要原因是这些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没有拿到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法院误以为已经售出的房子仍是开发商的资产。”
据记者了解,阳光小区的业主大多没有房产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既与开发商不能及时给业主兑换正式发票有关,也与部分业主“办不办房产证无所谓”的态度有关。业主杨先生称,由于一直拿不到开发商的正规发票,因而一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拿到房产证。这期间,他多次催促开发商,但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推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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