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游泳成为消夏避暑、休闲娱乐、锻炼身体的第一选择,因而市区各游泳场馆人满为患。游泳场所的公共安全问题也自然成为广大游泳爱好者关心的话题。
记者昨日在市游泳馆采访时发现,前来游泳消夏的市民络绎不绝,每位游泳者都会在入口处出示一张“健康证”。 市游泳馆办公室唐主任告诉记者,由于游泳时,人的角膜和皮肤全部暴露在外,所以最易传染的疾病便是眼病和皮肤病。“为保证游泳者的健康,游泳馆在按时换水、消毒的同时,还要求游泳者出示健康证。”据了解,市游泳馆从1994年建馆起,就一直要求进馆游泳者出示健康证。“刚开始,为出示健康证,还引起过不少争执。”唐主任说,“很多市民对此并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但我们还是坚持下来了。现在这已经成为一种惯例。”
记者走访市区其他几家游泳场馆发现,大部分游泳场所也要求游泳者出示“健康证”。但由于各种原因,总会有“漏网之鱼”。一位30多岁模样的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游泳证是向同事借的,“检查的不严格,我把照片换成我自己的了。”“人多的时候,查证可能会有疏漏。”该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在入场门口都有明确提示,希望游泳者能够自觉配合,毕竟健康问题不是小事。”
市防疫站环境卫生科稽平钟科长告诉记者,国家并没有出台明确法规规定必须取得健康证才能游泳,但1996年颁布的《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中规定,“禁止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病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炎、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据此,市相关部门做出了需持健康证游泳的规定。“持健康证方能进池游泳,是保证游泳场馆公共卫生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几年广大市民在这方面的意识也在增强。”稽平钟科长告诉记者。据了解,今年以来市防疫站共办理游泳健康证1400多个,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健康’已经成为各游泳场馆的一块经营招牌。”稽平钟说,“打健康牌既增加了游泳场馆的信誉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醒更多的人关注游泳健康安全,自觉接受查体,办理健康证。”
记者 高伟 通讯员 张晓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