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公交车在收费站突然抛锚,乘客好心帮忙推车,结果不幸被收费站的栏杆砸得头破血流。这还不算,公交车竟然丢下受伤乘客跑了。日前,市民张先生就摊上了这件倒霉事,究竟该找谁负责,张先生打进了本报法援热线。
家住月苑小区的张民(化名)每天都要坐玉葛线上班。7月8日早晨7点多,张民乘坐的玉葛线行至二桥收费站时,突然抛锚。在司机的求助下,车上乘客全部下车帮忙推车,张民与其他两位男乘客负责推车尾。在大家的努力下,车子发动了,缓缓驶过了收费站。就在张民准备上车时,收费站的栏杆突然落下,不偏不倚,正好砸中张民的头顶。
“血就顺着脸往下淌,司机问也不问,开着车就走了,我只好找收费站的人帮忙,可他们丢下一句‘栏杆是自动的,车过了便自行放下’后,就没人理我了。”
事发后,张民对当事双方事发时的态度有些寒心。“不管司机有没有看见我受伤,我人还没上车,这车怎么就开走了呢。还有二桥收费站,栏杆是自动的,但也可以手动,明知我们在推车,也该提醒一下吧。”张民认为,他受伤,公交车、二桥收费站均有责任。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南京中北巴士公司玉葛线车队的徐队长,他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第一时间上门看望了张民。张民出于好心,却意外受伤,车队深表同情。
“当时司机以为乘客都上车了,而且车子发动机声音很大,司机完全不知道张民受伤,这才将车开走的。我们有些疏忽,但他是被收费站的栏杆砸伤的,收费站有责任。那么多人推车,他们是知道的,栏杆除了自动的还有手动的,这个时候应该用手动的比较安全,这是收费站的失误。”徐队长表示,他们正在等派出所调解。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二桥收费站。对于此事,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民确实被栏杆砸伤,但是,收费通道共有两处栏杆,入口处为手动栏杆,出口处为自动感应栏杆,只要车辆通过,就会自动放下,根本不可能用手控制。而且,栏杆上明确注明“杆下危险,请勿站人”,收费站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
江苏南京李安祥律师事务所倪韶风律师认为,巴士公司作为被帮助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收费站虽然尽到了一定的告知义务,但仍应及时制止有危险的行为。张民是成年人,自身也应尽合理的注意义务。所以,三方都有责任,应按责任的大小承担赔偿。
记者 陈菲 实习生 田文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