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批复同意对卡拉OK厅使用MTV收费,长春一些“KTV”老板表示新闻背景
国家版权局近日已经批复同意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的收费标准,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
据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有关人员介绍,他们正在根据国家版权局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收费工作方案。具体收费标准国家版权局将于近期正式公告。
东亚讯(记者 张倍宁)“如果真的要收音乐作品使用费,我们就只好提高包房费价格了!”日前,有消息称国家有关部门要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费用,长春部分练歌厅负责人对此如是表示。买了CD不应该再收使用费
记者21日走访了长春的部分练歌房和一些有卡拉OK包房的餐厅。采访中,对方都表示还没有接到收取音乐使用费的通知,但他们都觉得不应该收这笔费用。
“我们的CD是买的,这说明我们已经交钱了,为什么还要重复收费呢?”长春大街上某练歌房负责人对收取音乐使用费表示不理解,他认为,既然已经花钱买了音乐,就不应该再收费了。
对此,另一家练歌房负责人也觉得不应该收费,“照这么说,我买来CD听音乐也要交版权费了?”
如果真的收取音乐费,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包房费上涨!”某练歌厅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长春市的练歌房越来越多,多数都不太景气,如果音乐使用费一定要收,那么包房费一定会水涨船高。收音乐费将由消费者买单
“商家都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哪个商家也不会赔钱做生意,如果音乐要收使用费,那么这个钱的承担者最后还是消费者。”某KTV负责人说,不过,最终会涨多少,还是要看收费情况而定。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了长春市新闻出版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一直有这个想法,这次同意收费应该是对这件事有了一个说法,但最后怎么收费、收多少还没最后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