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22日电(记者 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建立健全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更多的高校贫困学生得到资助。
近年来,随着内蒙古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和学生总量的快速增长,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数量也有较大增加。 全区35所普通高校共有在校生近23.8万人,其中家庭贫困的学生约为5.6万人、占23.5%。截至2005年底,内蒙古有关部门共发放助学贷款5428万元,惠及学生近万人。但由于种种原因,全区助学贷款工作存在覆盖面小、发放总量不足、贷款需求满足率低等突出问题。
从2006年秋季新学年起,内蒙古财政将负担大学生在校期间贴息助学贷款利息,要求有关盟市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真正做到财政投入到位,积极配合银行、教育部门及时办理拨款手续,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获得助学贷款。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全区各地将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建立扶困助学基金等途径,进一步开辟社会捐资助学渠道,引导、鼓励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长效机制。各高校也将完善资助工作制度,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开通“绿色通道”等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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