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7月22日电 日前,云南省高院、公安厅、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涉烟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严厉打击涉烟刑事犯罪。
作为烟草大省,据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统计:年平均查获假烟3万余件,非法经营3万余件,走私烟5—6千件,查获各类烟机200余台,直接导致经济损失数亿元。 据云南省高院副院长郑蜀饶介绍,涉烟犯罪本身不是法定罪名,但制、售假烟的行为可能触犯的罪名很多,比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过去,这些案件大部份以行政、治安处罚终结,起诉到法院只是很小一部分,对于制假贩假者来说根本伤不了筋骨,亟待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该《意见》共二十六条,在量刑定罪上体现了从严从重的精神,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雇佣工人三名以上且累计生产十天或八十小时以上的;假冒驰名烟草制品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都将定罪处罚。(陈娟 胡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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