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被告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分别获刑10至14年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火工皇后”王某日前被房山法院判刑12年。王某等6人开着已淘汰的警车买卖雷管,数额近10万支,分别获刑14年至10年不等。 这是北京今年宣判的最大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案。
去年4月16日,房山公安分局治安队接到匿名举报,有个叫“火工皇后”的女子王某频繁向私窑出售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并将于当日在良乡一带交易。
随后,警方出动大批便衣在良乡各路口蹲守。下午4时许,一辆挂着河北牌照、带有警灯和法院标志的旧警车开到一出租房门口,一男子从车上卸下几个编织袋送到房内,然后乘车离开现场。
民警随即兵分两路,一路进入出租房,另一路追踪警车。在出租房内,一万支雷管被查获,正准备转卖的曹某也同时被控制。
另一路民警也将警车拦截,车内男子蔡某被控制。蔡某称,运输雷管的警车是河北某法院的淘汰车辆。
经法院查明,从2005年春节至4月间,蔡某共将8万支雷管卖给曹某,每支价格为2.6元至3元不等。
根据蔡某、曹某的供述,当晚,警方将直接联系买主的“火工皇后”王某控制,并顺藤摸瓜抓获了多名涉嫌非法贩卖爆炸物的嫌疑人。
王某向警方供述,她从2004年开始倒卖雷管等爆炸物,曹某向她“供货”,她负责联系买主销售。蔡某则是曹某众多“供货源”之一。
法院在判决中认定,王某、曹某等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