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陈先生有心当个好房客,可他没想到租来房子,会冒出这么多房东,犹如九曲黄河十八道弯,最后不得不上法院,才把麻烦摆平。
去年8月,陈先生找中介,看上一套在三里亭的房子,交上700元定金,付了387元中介费。 房东是个女的,姓王。付房租时,陈先生看了房产证,不过是个复印件,他也没多想就交了一年的房租9000多元。
刚住不到两个月,一个机关单位来人,称租房子的房东不是真房东,他才是房东,房子是单位的,陈先生看到的房产证是假的。
不管房东假不假,房子总得住下去的。陈先生找来中介当娘舅,跟这家单位好说歹说,终于达成协议。对方同意,中介适当作出赔偿,然后找到房东,叫她把租金、金都转给这家单位,事情就这样结了。
经过派出所、中介等多方了解,弄清那家单位早先拿到房子产权证后,发现房子被人租了,房客就是那个王姓女子,她说房子是从“王飞龙”处租来的。因种种原因王飞龙在使用这个房子,但他没有产权。
那家单位是一房东,“王飞龙”算是二房东,王姓女子是三房东,陈先生糊里糊涂地陷进这个无头案,成了受害人。
陈先生无奈只得上法院,告王姓女子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出示的房产证是伪造的,与这个“假冒房东”签的租赁合同无效。
案子近日在江干法院宣判。法院认定陈先生前后损失8450元,应由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判王姓女子退出陈先生金及租金损失。可王姓女子从来都没到过法庭,法院也是作缺席宣判。打这场官司已花了大半年,这笔损失要赔回来,估计又免不了一番工夫。
(通讯员辛成记者王浩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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