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7-237:35:36与中介不签合同被撵出,离婚证明成卖房绊脚石……近期,大连市沙河口区消协接到多起有关房屋租赁、买卖的纠纷,个案剖析,值得消费者、经营者和相关部门思考。
与中介不签合同被撵出
7月19日,消费者王先生到沙河口区消协投诉。 王先生6月15日从赵女士手中租了一套房子,为期5个月,而实际上赵女士是从某房地产中介租赁了此套房子,与房地产中介签的住房协议到2007年4月,在转手租房时,赵女士将情况如实告知了王先生,并与王先生签定了协议。
王先生拿着与赵女士签定的合同找到该中介,与对方商议由自己交房租,中介表示同意,于是王先生就交了5个月房租和有线电视费,但是与中介没有签任何合同。
到了7月18日,中介突然找到王先生住处,强行将王先生撵出房子,理由是王先生并未与中介签合同,所以房子不能租给王先生,而余下几个月的房租也不会退给王先生。
王先生只好求助于沙河口区消协,消协认为,中介即便不承认王先生有居住的权利,但是房租不管是王先生交的还是赵女士交的,中介都应该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来计,应将余下的房租和有线电视款退给王先生。最终,王先生拿到了余下的费用。
消协提醒:作为经营者,在服务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一方强迫另一方,遇到此类情况,也应该将剩下的余款退给消费者;例如此案中,王先生在去中介交房租时,就应该先想到要与中介“白纸黑字”地签一份合同。
遇问题要相互沟通解决
消费者周先生与房屋中介签定买房合同,并交了5000元定金。可是卖方吴先生因开不出离婚证明无法公证,房子短期内无法出售。
吴先生要卖房子,可公证处需要吴先生出示离婚证明。卖方吴先生现在是单身,前几年离异了,而且也退休在家很长时间了。到哪儿能开这份证明?找街道,街道称开不了;找单位,单位说你退休那么长时间,谁知道你再结没结婚……结果,虽然吴先生的离婚证、户口簿上也表明了吴先生无配偶,可就这离婚证明把吴先生给难住了。
没办法,房子无法按照三方签定合同承诺的一个工作日办过户了,周先生就提出暂时不买了,想向中介要回定金。房屋中介不同意,认为自己该做的都做了,定金是不能退的,中介反而向周先生提出要违约金。双方争执不下,周先生找到消协请求调解。
消协认为,中介是履行了合同不假,但中介的作用是沟通,出现了问题,要妥善处理,衔接好,不能就放手了之,此案例中,三方均无过错,从事实出发,特例考虑,同时站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前提下考虑,中介应退还消费者定金。
最终,在消协调解下,中介退还了周先生5000元定金。周先生也没有提出要吴先生双倍返还。
消协提醒:不论是买房子的、卖房子的还是中介方,在遇到问题时还是要本着“解决问题”的目的来处理,实事求是地对待。而此案例中,突出地反映出,像吴先生这样需要类似相关证明的,究竟该由哪个部门出面,消协呼吁相关部门引起注意,能妥善协助好消费者。
焦桂菊 王姝 首席记者张璐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