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省政府于日前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7月底前全面进入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实施阶段: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扶持政策;逐年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设立劳动保障所,支持街道(乡镇)和社区开展各项就业服务工作,重点抓好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低保且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据了解,我省曾于今年3月发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针对目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情况,省政府因此发文,从落实政策、增加投入、面向市场、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等方面,再次强调了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推进措施,并决定在10月底前组织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落实就业再就业新政策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张睿赵素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