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组织体系初步确立
内蒙古民调成功率98%以上
法制网 记者史万森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第二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调解员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大会上获悉,自治区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5年来,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据介绍,目前全区已有9个盟市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协会,10个盟市成立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会,两个协会会员活动小组近两万个,覆盖了全区所有的苏木、乡镇、街道。
部分企事业单位和嘎查村也建立了人民调解员协会会员活动小组,两个协会组织体系初步确立。
据统计,协会成立以来,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因民间纠纷激化引发刑事案件3100件,避免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案件800件,制止群众性械斗5700次,防止群体性上访7700次。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担任政府和基层社会组织法律顾问13700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94200人次,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事务29400件。
在会上,内蒙古司法厅厅长徐呼和要求,自治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和长期性的任务抓好,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局面。(责任编辑:杨凯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