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日前,湖南发生一起罕见的案件:救助站替一名被撞身亡的流浪汉起诉肇事的武汉司机,并最终获得胜诉。
去年11月12日凌晨,武汉市东西湖国强运输公司驾驶员罗某在湖南临湘市境内,将行走在道路中央的一名流浪汉撞死。 经交警认定,罗某负主要责任。在无法找到流浪汉亲属的情况下,临湘市救助管理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罗某所在单位和保险公司赔偿25万元。
救助站是否能当原告,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法院认为:流浪汉的生命健康权应当受到尊重,救助站行使法律维权行为,并不违反法律有关禁止性规定,相反还符合法律、法规的立法本义与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取向。为此,法院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赔偿10万元,被告武汉市东西湖国强运输公司赔偿5万多元。这两笔钱由救助站予以保管,如果5年内死者亲属仍然没有出现,将依法上缴国库。
据悉,这起由救助机构为流浪汉维权并获胜诉的案例,在全国尚属罕见。法律界人士认为,此举对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无疑会收到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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