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厅:灾毁住房重建用地可边用边批
本报讯(记者庞纯钦 通讯员李欣松)从7月15日起,广西出现了入汛以来最强的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部分市县出现了严重的洪涝灾害。7月20日,自治区国土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国土部门为灾后重建做好建设用地服务,对用于灾毁住房重建的用地,可以边使用边报批。
通知指出,虽然强降雨天气已过,但各种险情和隐患依然存在。各级国土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全面进行排查,防止出现新的险情。一旦发生新的险情,要及时排除。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确保灾毁住房重建用地,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用于灾毁住房重建的用地,可以边使用边报批。在重建家园中,要引导灾民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洪水易淹没区域。救灾期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其有关单位要在测绘、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 (责任编辑:张剑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