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价值取向VS记者形象
“我当时根本就没想太多,就是希望能留住孩子那一口气。大家都努力了,但是孩子还是没有救过来,我们都很伤心,不过我想说我已经尽力。”曹爱文对自己如此评价。
“记者救人本来是一件普通的事,之所以引起公众的强烈反响,并给予记者如此之高的评介,从另一个侧面也映射出个别新闻工作者背离了记者的良知与价值取向。 ”摄影记者王梓如是说。
“暴力”、“腐败”、“自杀”、“一夜情”等词汇,很容易在当前的很多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等传媒上找到,而这背后,是部分传媒的功利心在作祟。目前社会价值观多元化,但作为传媒人,有着怎样的新闻价值取向直接决定着受众的道德评判标准。
网友“焦作小李飞刀”说,记者不仅仅需要抓取突发新闻,更应该在社会的各个层面的采访中彰显出这样的良知。曾经有的记者收红包搞虚假新闻,得好处为有权有势者歌功颂德,还有的公然勒索以曝光相要挟,更有甚者集体收取煤矿主的红包采取不予报道矿难为回报。某些记者种种的卑劣行为玷污了“记者”这个神圣的称号,滥用人民赋予无冕之王的职权,影响破坏了记者的群体形象。
在首届河南省十佳新闻工作者给全省新闻界的倡议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新闻宣传工作是一项关乎责任、道德、操守的职业,我们的作品、我们的言行都将对社会产生影响。因此,要做一个合格的新闻工作者,首先必须做好一个人,一个具有高尚情操、具备健全人格的人。坚持从做人做起,恪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以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维护新闻事业的崇高声誉,以新闻报道良好的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信赖与尊重。”
事实上,无论是曹爱文还是王梓,他们的行为已经成了一面镜子,一面可以让每一位新闻工作者映照出自己的良知与价值取向,映射出自己是否具有人文关怀意识的镜子。
“新闻记者不应该是社会生活的旁观者,应该是社会生活的积极参与者。”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锐说,新时期的新闻工作者应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自觉担负起社会责任。(郑州晚报记者
陈祖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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