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指令要求苛刻
今年7月1日,欧盟公布的两个著名环保指令中的另一个指令:《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正式实施。而第一个《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已早于去年8月13日实施。
ROHS指令,是要求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电器设备,其含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以及阻燃剂聚溴二苯醚(PBDE)、聚溴联苯(PBB)几近于零。6种有害物质的每公斤限量为:铅:1000毫克、汞:1000毫克、镉:100毫克、六价铬:1000毫克以及阻燃剂聚溴二苯醚(PBDE):1000毫克、聚溴联苯(PBB):1000毫克。这是一种要求极高、十分苛刻的标准。客观上有助于保护人类健康、卫生、安全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合乎环境要求的回收和处理;然而对生产企业的要求,达到了一个特别高的档次。
欧盟两项有关指令,涉及的机电产品包括大型及小型家用电器、IT和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类、电气电子工具类、医疗设备类等10大类近20万种产品。欧盟是中国机电产品出口最大的市场之一,总量仅次于美国市场。机电产品是我国最大的出口产业,其出口量占国家出口总量的55%%,而出口至欧盟市场占全部出口的20%%-30%%。据统计,2004年我国机电产品对欧出口达到3800亿美元,其中在欧盟两项指令目录内的产品达到2/3以上。家电、机械产品是我省的支柱产业,更是安徽外贸出口的两大领军产品。
出口企业备受影响
2005年我省出口机电产品29.8亿美元,2006年上半年出口18.4亿美元,按在欧盟两项指令目录内的产品达到2/3计算,分别为19.86亿美元和12.26亿美元。
欧盟指令的实施对安徽机电产品出口产生重大影响:一是我省为家电生产大省,家电业的优势主要来自劳动力低廉和政策优惠。我省企业要想达到这两项“指令”所规定的要求,必须以大幅提高出口产品的成本为代价,这就使参与欧盟市场竞争的价格优势削弱,竞争力下降;二是提高了电器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部分家电出口企业不得不放弃欧盟市场;三是零配件生产企业压力增大。目前,我省相关出口产品的主力军是一些大中型企业,但为其承担零部件配套的却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出口欧盟产品的大中型企业,通过对零部件进行控制来规避欧盟指令带来的风险,这样压力和影响就被转移到了中小企业身上。而这些企业缺乏检测手段和研发能力,难以具备有害物质的替代技术和工艺。
ROHS指令的实施,已经影响到了我省机电的出口,一些企业不得已而放弃欧盟市场。据统计2006年上半年出口18.4亿美元的机电产品,经省检验检疫局检验的出口至欧盟市场冰箱、彩电、洗衣机、空调、灯具、电缆和其他电子产品不到3500万美元,大大低于往年。
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面对欧盟ROHS指令的实施,我省企业如何应对?
据统计,我省约有三分之一的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保证其投放市场的产品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要求。这类企业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并以欧盟为主要出口市场;多数企业开始重视欧盟ROHS指令,组织学习,并采取一些措施;还有少数企业重视不够。部分由于企业小、研发力量匮乏,部分企业则因产品出口欧盟市场少或基本没有,认为投入力量得不偿失而干脆不投入。部分是由于目光短浅,认为东方不亮西方亮,欧盟出口不了,就出口中东、非洲。
为了应对欧盟ROHS指令,必须加强出口电子电气产品的检验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相关规定:凡是出口欧盟电子电气产品,在向检验检疫机构报验时,应随附有关6种限定物质的《符合性声明》。应审核《符合性声明》以及相关检测报告并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必要是抽取样品在国家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允许出口。同时还要求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加大对两项指令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有效应对。
省检验检疫局在对全省出口机电产品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多形式、多渠道地对两指令的内容广泛进行宣传,并召开培训会议,请专家进行咨询问答,以期形成合力,共同应对。
业内专家建议:为了应对欧盟ROHS指令,政府还应利用世贸组织相关规则,针对两指令中豁免条款,积极与欧盟进行磋商,为我国企业争取尽可能多的产品列入豁免清单;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大电子电气产品的安全、环保、能耗、回收等的立法,不断扩大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覆盖范围,达到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环保法规对等和抗衡的效果。同时,应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认证,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建立和完善产业损害和贸易壁垒调查预警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