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石俊荣)在一起打架纠纷中,渭南市第二医院给一方当事人出具假病历,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羁押”10个多月。近日,该院一副院长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据了解,2005年3月27日,司机李立平驾驶客车在途经渭南解放路时,与摩托车司机智某发生争执继而厮打在一起。 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站南派出所出警做了调解,双方最后达成协议,由李赔给智3000元钱,智某随后住进了渭南市第二医院进行治疗。
2005年4月,渭南市第二医院给智某做了白内障手术,随后又给其出具了一份2004年的病历,以“证明”智某当时视力正常。同年7月,按照智某提供的这份病历,临渭公安分局法医鉴定其右眼重伤、鼻骨轻伤,公安机关随即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了李立平。
此后,由于李立平不服临渭公安分局的鉴定结果,渭南市公安局和省公正司法鉴定中心又进行了两次鉴定,但由于渭南市第二医院的这份关键病历,两家单位都确认了临渭公安分局的鉴定结论。今年1月11日,临渭区检察院以李立平涉嫌故意伤害罪向临渭区法院提起公诉。
但有关部门却在随后发现智某眼内植入有人工晶体,要求提供病历。智某则谎称:“1995年在西安第四人民医院做过眼部手术,病历已丢失”。经有关部门调查,智某并未在西安做过白内障手术。渭南市第二医院一位护士也承认,该院李副院长指示她当时开出没有签写姓名的视力正常值检查单,后来有人签上了智某的名字。至此,此案真相大白。
今年6月15日,临渭区法院下发刑事裁定书,准许临渭区检察院对李立平案撤诉。
7月21日,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一位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案子正在调查中,他们已经刑事拘留了智某,并以涉嫌诬告陷害罪报临渭区检察院,请求批准逮捕。此外,对指示做假病历的渭南市第二医院李某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