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父亲强奸 事实?诬告?
指控各方的说法
女儿
父亲强奸了我;父亲好久不给钱了,承诺给我和母亲的轿车也没兑现
父亲
根本就没有强奸女儿的事情,但我可以宽容女儿……
律师
现在只能证明当事人有嫌疑;别报道了,他是当地知名企业家,影响很不好
晨报大连讯(记者 李战洲)一名女大学生指控称,从13岁起遭生父强奸,时间长达8年之久。
面对女儿的指控,父亲表示,这不是事实,但他可以宽容女儿。
生父是否强奸女儿?女儿为何要在此时控告父亲?
近日,记者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了采访。
控告 “懂法了”“他不给钱”
21日,娟娟(化名)接受了记者采访。
对于控告父亲,她先是表示“是因为现在自己懂法了,父亲触犯了法律,必须把他送进监狱。”继而,她又告诉记者,父亲好久不给她钱了,甚者连学费都是舅舅和姨给凑的,父亲承诺给她和母亲的轿车也没兑现。
而娟娟的母亲素梅(化名)则表示,她现在需要钱,2004年,一场大火差点要了她的命,下一步她还需要7万元的手术费。
素梅告诉记者,2001年,他们两口子办的企业发展到达了顶峰,当时,他们有一辆本田轿车,厂房和设备价值也有几百万,另外还有400多万的债权。但此时丈夫李立(化名)却在外面有了外遇,她多次提到离婚,但都被丈夫拒绝。
2006年1月份,李立主动提出离婚,素梅提出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娟娟由李立抚养,同时李立还要支付她下一次的手术费。但李立只同意把本田轿车给她,此后两个人离婚的事情就没了下文。
“将近3年了,他一分钱都不给我们娘俩,别说轿车了。”素梅抱怨。
当记者问及“控告父亲是你自己的主意吗”这个问题时,娟娟偷偷看了一眼母亲,没有回答。
强奸 是事实还是诬告?
昨日,记者联系上娟娟的父亲李立,他表示“根本就没有强奸女儿的事情,对于女儿的举动,他会宽容的。”而李立的律师在电话里称,虽然公安机关已立案,但只能证明他的当事人有作案嫌疑。另外,报案时,只有娟娟的母亲自己去的,娟娟根本没去。
但李立律师的这一说法同记者采访娟娟时所得的说法却有出入。
21日记者在娟娟家采访时,娟娟这样对记者说,“我和我妈一起到公安局报的案,当时刑警队的叔叔劝我,别寻短见。”
“我爸简直就是禽兽,我恨他。”当记者问及她是否被父亲强奸时,娟娟捂着脸,眼泪顺着手指缝流出来。
娟娟告诉记者,1997年,她上小学5年级,7月的一天,他父亲第一次强奸了她,那天,妈妈不在家。事后,父亲威胁她:“你要是敢把事情说出去,我就杀了你和你妈。”
后来,只要是妈妈不在家,父亲就欺负她,至于多少次,她也记不得了。有几次父亲正强奸她时,被半路回家的妈妈撞见了。2000年,父亲发现她没来例假,害怕她怀孕,便叫妈妈带她去医院检查,结果没事。
娟娟说,父亲最后一次欲施暴她是今年的正月初七,当时妈妈让她去爸爸厂子找他,由于厂子离家很远,当天晚上,她就住在一间办公室内,半夜的时候,父亲溜进她的屋子,说怕她冷,给她盖被,父亲趁机骑在她身上,她拼命反抗,父亲没能得逞。
证据 另一份“受害者”的证明材料
娟娟还向记者出示了一名妇女提供给她的“受害者”证明材料,材料上表明,这名妇女在10年前曾被李立强奸过。材料上印有“受害者”的手印。
娟娟告诉记者,公安部门已经带她做了伤害鉴定,素梅告诉记者,鉴定结果是“处女膜破裂”。
昨日晚间,李立的律师给记者打来电话。
“别再报道了,我的当事人是当地知名企业家,对他影响很不好的。”律师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