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阳光收费让百姓心中有数
本网长沙7月23日电记者赵文明昨日,长沙市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的通知》,要求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特别是上学、就医、乘车、用水、用电、用气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通知特别指出,教育部门要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招生管理为主线,推行校务公开,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渠道、查处结果等情况。招择校生要将“三限”(限等第、限人数、限钱数)公开,不搞“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卫生系统要以规范药品价格和医疗检查、诊疗价格等为重点推行院务公开;供电、供水、供气、公交(含出租车)、通信、园林、商业银行等单位,要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办事纪律、投诉渠道等内容。这些要求公开的内容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中国长沙网、长沙市政务公开网、《长沙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报刊、电视以及各种行业网站等形式广泛向社会公开。公开的事项如有变更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短评
行政公开是行政活动的重要原则之一,是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长沙市要求公用事业单位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部门、卫生系统、供电、供水等公用事业单位推行事务公开,这是政务公开的表现,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需要。
推行政务公开,使各类事项的办理置于社会监督之中,政府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必将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通过政务公开,将工作信息向社会公示,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扩大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便了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必将有效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和遏制行政腐败。(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