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对情侣,男友代宜宁贩卖海洛因40公斤、咖啡因3.8余公斤,女友吕鹂贩卖毒品8.7余公斤、咖啡因3.8余公斤;另一对,男友赵立彬贩卖海洛因38.7余公斤、咖啡因3.8余公斤,女友董英贩卖毒品8.7余公斤、咖啡因3.8余公斤。 这两对“毒侣”,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最大一起贩毒案。经过长达6年时间的审理,近日,案情再次峰回路转,省高院组成合议庭重审,两女子因未参与贩毒预谋,由死刑改判为死缓,两男子则被判死刑。
7月16日,记者走进椒江公安分局看守所,采访了这两对毒侣。
从帮男友戒毒到帮忙运毒
面容清秀的吕鹂面对记者时,她完全没有暂时死里逃生的侥幸感,在她看来,如果不是那段该死的爱情,她也不会走上这条不归路。长达6年的反复审讯,她的命运起起伏伏,一直在死亡线上徘徊,最终定论为“未参加贩毒预谋”,其中的跌宕起伏和痛苦忏悔,无法用言语形容。
吕鹂1974年出生在四川乐山市一个城镇,初中毕业后她到家里的茶馆帮忙,两年后,吕鹂一人来到成都学习美容美发技术,一年后孤身“北漂”。在换了几份工作后,1998年春,吕鹂到广州接管了一家美发店。“我当时非常心高气傲,很多人追我,我都没动心,就是在遇到代宜宁后,竟然鬼使神差地被他迷上了。”
代宜宁,1974年5月出生于武汉,高中毕业后去广州闯荡,后来开了一家货运公司,并开始贩毒,数年下来,成了一个特大贩毒团伙头目。
在吕鹂面前,代宜宁是一个出生离异家庭却艰苦奋斗的有为青年,不久,两人同居了。
“一天中午,我回家就闻到一股怪味,他在慌乱地收拾东西,我看他手里一小片锡纸,桌上有一堆白色粉末,马上明白过来,我大哭着问他,怎么能吸毒,怎么对得起我。”
在代的苦苦哀求下,她决定留下帮男友戒毒,这个选择,成了她一生的痛。
“有一天,他在家里一连接了3个电话,就说要出门去拿件东西,我怕他又去吸毒就拦着不放。他就让我帮他去拿一下。我从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那里拿到一个密封的包裹,他说是生意上的朋友托他运的货,我也没怀疑,之后又帮他去拿了几次。”
“那你是怎么知道这货有问题的呢?”记者问。
“有一次,我无意间听到他打电话,才知道每次拿的都是1公斤海洛因!我彻底崩溃了,揪着他连踢代打,但是他鬼使神差地又说服了我,我自己也没想到竟然会这么舍不得他,一步错,步步错。”
兄弟义气套住法盲情侣
身材魁梧的男子叫赵立彬(见左上图),1974年出生在黑龙江一个贫穷村庄,1995年末,21岁的他在辽宁一家酒店当保安。不久认识了一个把他拉进地狱的人——简志强。当时,简在酒店附近工地打工,常来找赵立彬玩。
1997年底,简志强去广东打工,赵将刚发下的一个月工资全给了他,简感激不已:“如果我在广东赚了钱,绝对不会忘记你这个好兄弟。”
果然,两年后,简打来电话称他在广州搞托运,收入很高,并再三邀请赵来广州。
1999年10月,赵到广州投奔简。“有一天,他对我说,叫我帮他给一个女的送点中药去,我送了几次后,就觉得那个女的蛮可怜的,不知道生了什么病,要吃这么久的药,我就问他了。”赵立彬对记者说。
没想到,简明确告诉他是海洛因。
“我当时就吓住了,说这是犯法,要杀头的呀!”可没等赵说完,简轻蔑一笑:“你胆子太小了?你跟着我干,一年10万元,你已经下水,我出了事,你也要坐牢!”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主审此案的法官陈智理说,赵立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送毒品,没有主观上的恶意,根本无罪。然而,他中了简的计,成了牺牲品。
从此,赵专门负责运毒。当年冬天,赵立彬吃饭时,遇到了女服务员董英(见左下图),1982年出生的她,从广西到广州打工。
两人同居后,董英很快就发现赵的秘密,但法盲的董英不但没阻止,反而帮他一起送货,从此踏上不归路。
在台州经营一张吸贩毒大网
在暴利驱使下,两对情侣开始了专业贩毒之路。简志强联系上家,负责具体进货、销售、定价,赵立彬、董英负责接送毒品给吕鹂,吕交给代宜宁稀释加工,利润由简、代平分,赵立彬的报酬由简出。
还没认识吕鹂以前,代宜宁和简志强就合作了两年多,之前也招募了几个马仔,有了吕鹂后,代将原先的马仔全部辞退。5个人拧成一股绳,将大部分毒品销往上海,一部分卖给温岭女子张雪娟,张把亲弟弟张卫平介绍给代宜宁,张弟与姘头陈荷肖又发展了许多下线,形成一个盘根错节的庞大吸贩毒网络,连接了台州8个区县的100多个吸贩毒人员。
自1999年8月以来,台州警方抓获数十名毒贩,层层追踪到张氏姐弟。2000年6月,张雪娟落网,随后,这起我省贩毒数量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特大贩毒案露出冰山一角。
2000年11月22日,台州警方在广东警方的配合下,抓获代宜宁和吕鹏,缴获一支手枪和海洛因、咖啡因、毒品稀释加工机械等。
代宜宁为立功赎罪,配合警方引赵现身。12时许,赵和董在云坛公园被包围。
当年侥幸脱逃的简志强于2001年在广州白云机场落网,这个购销100余公斤海洛因的特大毒枭,已在广州被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两次发回重审
2000年12月9日,两对“毒侣”被押回台州,羁押在椒江看守所,由此经历了长达近6年的审判。
2001年10月23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999年8月-2000年11月间,代宜宁分别伙同赵立彬、吕鹂、董英及简志强,多次贩卖海洛因和咖啡因,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代、赵、吕、董购买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主观恶意性特别大,所贩毒品大部分流入社会,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判处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名被告上诉到省高院,省高院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3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购毒数量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撤销上述刑事判决,发回台州中院重新审判”的裁定。
2004年2月10日,台州中院再次判处4人死刑。同年12月,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为终审判决。
2005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二审法院重新审理该案时,未能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审理,故裁定:撤销浙高院(2004)终审判决,发回重审。
今年3月,省高院组成合议庭再次重审,日前,省高院认定吕鹂、董英未参与毒品犯罪的预谋,系被纠集参与犯罪,仅帮助接送毒品,所起作用较小,故改判为死缓,其余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