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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 在贵阳市区随处可见车辆“在此处掉头”和“禁止掉头”的交通标志,近日,一市民对“掉头”提出异议。
7月23日,贵阳市民退休教师刘师贤致电本报热线6774488: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调”与“掉”都念diao(读去声),而“掉头”、“调头”两词更是可以通用,都指“车、船等转成相反的方向”。而“掉”,也含有“丢掉”、“丢失”、“失去”之意。目前,我国通用于道路的交通标志中,指示机动车辆回头的文字标志是“掉头”。“‘掉头’为回转头的意思,无疑准确地表达了交通指示。但是,在语意丰富的汉语言文字里,‘掉头’还有一层非常让人忌讳的意思,特别是在私家车越来越多、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今天,‘掉头’一词用于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已经与提倡人性化、亲民化的社会大环境越来越不适应,也可能会给在中国驾驶车辆的外国人带来误解。所以刘老师建议交通标志最好写“调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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