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解严”,恐是另一番景象
——专访台湾“全国民间灾后重建联盟”执行长瞿海源
□本刊记者 赵灵敏
1999年9月21日凌晨1时47分,在日月潭西南方6.5公里处,发生了里氏7.3级的强烈地震。 这场被称为“九·二一集集大地震”(此次地震的震中位于南投县集集镇)的世纪天灾,规模之大、破坏之巨,为台湾百年仅见:震源距地表不过一公里,释出能量超过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的一倍,死亡人数超过2000,房屋倒塌不计其数,全台产业损失数百亿元,交通设施损失至少30亿美元。
地震发生时,时任台湾“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的瞿海源,在台北的家中也经历了惊魂一幕:已经进入梦乡的他,被强烈的摇晃惊醒。随后发现家中的书架、花瓶全都掉了下来,码得整整齐齐的唱片也东倒西歪。
瞿海源随即迅速投入灾后重建工作中,他先后担任“台湾民间灾后重建联盟”的执行长和“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的董事。在此后几年中,瞿感触最深的是台湾民间组织在救灾中显示出的强大力量。
民间力量的崛起
《南风窗》(以下简称《南》):“九·二一”地震发生后,台湾从官方到民间的救灾活动是如何组织的?
瞿海源(以下简称瞿):面对此次重大灾难,台湾社会各界迅速行动起来。官方的救援行动很快就开始了,但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动用公共财政资金,则必须通过立法,因此到了2000年1月,《“九·二一”震灾暂行条例》在“立法院”通过后,“行政院”才据此成立了以“行政院长”萧万长为召集人的“九·二一震灾灾后重建推动委员会”。这个委员会虽然是一个官方机构,但也容纳了很多民间的力量。《“九·二一”震灾暂行条例》就规定,委员会和它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灾民代表不得少于5人。
而许多民间机构比官方行动得更迅速。地震发生后3分钟,慈济功德会的义工便已经赶到灾区,最先送到灾区的救灾物资,也是民间提供的。除了慈济,法鼓山、佛光山等佛教宗教团体,基督教组织、创价学会和各种社会福利团体、灾民自救团体也纷纷加入救灾。此后灾区的重建、灾民的心理复健和文物的抢救等等,走在最前头的,无不是民间团体。台湾民间组织的强大力量,在“九·二一”大地震中显露无遗。
为了整合“九·二一”震灾后的民间资源,众多民间团体于1999年10月7日联合成立“台湾民间灾后重建联盟”(全盟),共推李远哲院长任召集人,我是执行长。一直以来,台湾没有联合性的救灾组织,全盟是第一个。全盟的作用就是对数量众多的第一线民间组织进行协调和支援,包括找钱和同政府交涉。事实上,全盟一直没有按照《人民团体法》进行登记,但政府并没有追究,我们要求参加政府的相关会议,提出很多建议,他们都很尊重,很多建议也都采纳了。
《南》:在您看来,民间团体在“九·二一”救灾中发挥了哪些具体作用?
瞿:首先,是对灾民精神上的支持和抚慰,许多人在地震中受到惊吓和精神打击,少数人会有异常举止。所以,灾后的心理辅导很重要,在这方面,宗教团体和精神医生等专业团体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民间团体的救灾更有人情味。地震中死亡人数很多,天热怕发臭,须用尸袋和干冰装裹,然后放在冷冻货柜车里。民间团体的义工用担架抬着走,一路不能放下来,因为台湾民俗有死人不落地的忌讳;实在累坏了,也只能抬着就地站立喘口气而已。有个家属要求说:“可怜他生前住在山上,一直没机会下山走走,你们能不能抬着他绕街一番?”
其次,民间团体也能提供一定的人力物力。政府是抗灾救灾的指挥主体,在灾害的防治、抗救工作中要耗费大量的资源。但如果单纯依靠政府出资救灾,将会造成各级财政负担过重。在“九·二一”中,慈济功德会提供了总经费近两亿美元的救灾服务,从衣、食、住的物质需要,到身心的安抚与医疗,以及教育,可说是一应俱全。佛光山则筹钱建了几十所学校。而且,民间团体在实行救灾政策时,相对公正,没有私利,许多对政府的官僚体系疑虑重重的人,也会把捐助转向民间团体。
另外,民间团体能起到监督和激励政府的作用。民间团体通常反应很快,往往能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不仅在台湾,全世界好像都是如此。有报道说,日本阪神地震发生后,第一个在灾区送寿司给灾民果腹的组织,居然是日本黑社会有名的“山口组”,而不是日本政府机构。“九·二一”后,尽管不少政府官员与救援团体一样废寝忘食,为灾民奔忙,但是因为缺乏有效率和统合性的指挥体系,丧失了不少救灾的先机,也引发了不少民怨。对于“总统”李登辉等高层领导人连日来乘搭直升机穿梭各灾区时,频频下达指示的“走动式”指挥方式,传媒同样认为是一种流于表面的作为。
而在9月21日下午4点,慈济的人就已经提出了为灾民兴建简易屋的构想。台湾还有媒体报道说,由政府兴建的简易屋原本只有8坪(1坪约等于3.3平方米),后来看到慈济计划兴建的是12坪,因此也赶忙将设计修改,扩大到同样面积。由于慈济做得太好了,为了击败慈济抢回一点面子,负责为灾民兴建部分临时住屋的台湾军方,还下令要士兵们日夜赶工,赶在慈济人的前头,将简易屋建好。
在地震破坏最严重的南投县中寮乡,灾后半年水道还不通,建筑系教授喻肇清不懈地帮助灾民和政府交涉,最终解决了问题。民间的持续介入,成功地突破了官僚体系的束缚。
“解严”的释放效应
《南》:台湾民间团体在救灾中的巨大力量,显然不是一夜之间出现的。特别是宗教团体,发挥的作用似乎更为明显。
瞿:确实如此。在戒严时期,政府对民间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管得很严,采取的是许可制,要自行成立类似的组织几乎是不可能的。1980年代末期解严至1990年代风起云涌的社会运动,以及10年来政府与民间推动的“小区总体营造”,乃至近年各地雨后春笋般成立的“小区大学”,对于民间社会与各地小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1989年的《人民团体法》对民间组织的成立开始采用报备制,登记一下就可以了,并规定政党也是人民团体。这一法令除了让民进党合法化之外,最明显的就是民间团体的蓬勃发展。根据“内政部”的统计,1989年时,获得许可的宗教团体有23个。其中不少是已经存在的宗教团体依新法重新登记,新的宗教团体并不多。但在往后10年,获准登记的宗教团体愈来愈多,到了1999年已经有629个。其他类型的团体就更多了。而这些团体,正是“九·二一”救灾的生力军,所以可以说,如果不“解严”,“九·二一”救灾恐怕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南》:您提到了“解严”对民间团体发展的作用,但问题是,这样惊人的成长恐怕并不完全是政治自由的结果吧,因为自由化只是给新的团体提供登记的机会,更为重要的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新的团体产生?
瞿:这个问题非常关键。我可以用宗教团体的产生为例来说明。
近年来,由于“解严”带动了社会结构的急遽变迁,再加上外在的情势所形成的压力,特别是两岸关系的不稳定,使得民众心理上的不确定性大增。其间,除了政治自由化及经济市场化是促成不确定性的主要因素外,现代科技不能因应民众适应变迁的需要,再加上人们依旧有强烈的传统神秘主义信仰,而家庭的不稳定等也强化了民众对结构不确定性的认知与感受。这种不确定性会转化成个人的不确定感,为了消减个人的不确定感,人们期求宗教和术数的机会就大为增加,因而促成了新兴宗教团体的大量产生。在整个过程中,自由化应该是最核心的结构因素。相对于前期的威权政治,自由化对宗教发展的影响是极为重要的关键,尤其在台湾这种不曾发生宗教改革的社会,政治自由化可能更为重要。
“空”是佛家精义所在,其实许多宗教都在试图消除个人的空虚。在富裕的社会里,人们愈来愈感觉到自我的空虚。这种空虚的自我得不到安顿,就会导致个人强烈的不确定感。新的宗教团体,包括新兴的佛教团体,常常能有效地让感到自我空虚的民众获得心灵安顿。
在长期威权戒严的影响下,民众对威权领袖及其领导方式会有顺从式的崇敬。“解严”之后,尤其是在蒋经国逝世后,不但威权强人不复存在,政治自由化和民主化也使得强势领导不大可能形成。在民间虽然也有世俗名人,他们甚至在某些方面(如工商业界)很有势力,这种势力也和政治结合,但这些领袖在民间并不见得有威望。
在这个时空下,具魅力的宗教领袖的出现就有很强的吸引力,甚至重量级的政商领袖也成为宗教的信徒,有时这些宗教领袖更成为政治人物寻求寄托、安慰,乃至要求指点迷津的对象。于是,民众长期以来顺从乃至需求威权的倾向,在解严后就有可能转而崇敬有魅力的宗教领袖。这就能解释慈济的证严法师等人的巨大号召力,事实证明,这种力量在救灾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