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7月24日讯
(记者韩政通讯员符青刘彬)儋州一政府工作人员以他人摩托车“乱停乱放”为由,非法侮辱一摩托车司机,并持棍棒将司机打伤。这名政府工作人员昨天被处治安拘留10日并罚款200元。
23日上午8时35分,光村镇政府工作人员王某到光村集贸市场购物,在行至集贸市场门口处,看到光村镇泊潮居委会陈某将拉客的三轮车横放在市场门口前。其立即冲着陈某吆喝谩骂,令其滚开。因为在此等客的三轮车司机较多,陈某觉得受到侮辱便上前与王某论理,王某用手推了一下陈某的胸膛,双方由此发生冲突,王某随地操起一根长60公分、直径4公分的棍棒重击陈某头部顶端,致使陈某头部挫裂2.5公分的创口,鲜血淌遍全身,受伤的陈某也随地捡起木锯砍伤王某右小臂内侧。8时45分,光村边防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抵达案发现场。经法医鉴定,陈某的头部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对身为政府工作人员的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