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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分钱。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下文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全国电价调整等答记者问实录:
问: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请问本次电价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电价调整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主要是为了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征收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同时,本次调价还对销售电价结构作了调整。这对于保证发电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改善库区移民生活条件,促进厂网协调发展,特别是对可再生能源和环保事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电力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电价调整不仅会影响工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也会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开支。为此,我委要求各地在调整居民生活电价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因用电价格调整而受到影响。
问:这次电价调整的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调整电力价格遵循以下四条原则:一是坚持煤电价格联动。按国务院批准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适时疏导煤价上涨对电力企业生产成本的影响,同时要求电力企业消化30%的煤价上涨带来的成本增支,促使其加强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消耗。二是按社会平均成本定价。煤电价格联动标准原则上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制定。对新投产的机组,继续执行国家统一制定、事先公布的标杆上网电价,企业盈亏自负。改变了过去以个别成本定价的做法,有利于促进企业使用高技术的发电设备,加快更新改造,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也有利于提高电价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三是保护环境和鼓励清洁能源发展。为鼓励发电企业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对已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电厂,按合理回收脱硫设施投资和平均运行成本的要求核定上网电价。将新投产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常规能源的部分,在全国省级电网销售电量中统一分摊。四是促进厂网协调发展。为满足电源项目建设对电网配套建设的需要,在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同时,适当提高电网输配电价,增强电网企业融资能力,保证电力能够“发得出、用得上”。
问:国务院决定要开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我国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频繁,同时,水能资源相对丰富。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和水能资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兴建了3300多座大中型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尤其为电网调度和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由于我国人多地少、人口密集,多年的水库建设产生了两千多万水库移民,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他们为了国家利益,顾全大局,离开多年生活的环境和土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对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等原因,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有不少移民生活仍然较为困难。因此,有必要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这次国务院决定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平均每千瓦时加价6.2厘,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扶持农村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问:请你详细介绍一下电价调整中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以及鼓励电厂脱硫改造方面的有关情况?
答:《可再生能源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全社会的义务。受技术条件等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要高于常规能源。因此,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初期,世界各国普遍采取财政、税收以及价格等方面扶持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部分,在全国范围内分摊。这次电价调整中,每度电包含1厘钱的可再生能源附加。
对电厂进行脱硫改造,也是促进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已达2549万吨,其中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占50%以上,已成为大气主要污染源。燃煤电厂脱硫可以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企业因此增加的成本支出,需要通过提高其上网电价给予解决。为鼓励企业安装脱硫设施,这次电价调整明确规定,进行脱硫改造的电厂,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
问:为何要提高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
答:从电价结构看,我国输配电价比例偏低。目前销售电价中,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比例约为70:30,而国外一般为40:60。从电网企业盈利能力看,2005年末,国家电网公司资产总额为11697亿元,实现利润14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2.23%,在169家中央企业中列第112位。近年来,我国电源项目投资和投产规模急剧增加,2004、2005年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5100万千瓦和6600万千瓦,均居世界第一位。要保证新增的电能能够“送得出、用得上”,每年需新增电网投资2000亿元以上。同时,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和西部农网完善工程,也需要加大电网投资力度。目前电网企业的赢利能力,还达不到能够正常发展的水平。因此需要适当提高输配电价,以增强电网企业的融资能力。
需要强调的是,我委一直重视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问题。这次电价调整,不是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而是疏导电厂燃料成本上升、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等矛盾。2004年调整电价时,我委明确提出,禁止电力企业将提价收入用于提高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性支出。去年及今年两次电价调整方案中,均要求电力企业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
问:本次电价调整,对销售电价有什么新的改革举措?
答:这次电价调整方案,对销售电价结构也做了一些调整。一是今年将全国中小学用电价格一步调整到位全部执行居民生活电价。执行新的电价后,中小学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20元左右,大大减轻了中小学校电费负担,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二是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已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基础上,今年加大了推进城乡工商业用电同价的力度。这次电价调整后,全国将有19个省市实现城乡工商业各类用电同价,5个省部分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农村工商业负担将进一步减轻。三是按照电价改革的方向,有些地方继续扩大实行两部制电价用户的范围,提高了基本电价标准,北京、重庆等地还制定了新的峰谷分时电价办法,以促进企业合理、节约用电。
问:对高耗能产业是否继续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答:2004年,我委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对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2分钱和5分钱。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是将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结合起来实施宏观调控的一次全新的尝试,对遏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环境与资源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年以来,全国供电情况有所好转,一些地区又出现盲目发展高耗能产业的苗头。为此,这次电价调整中,我委要求各地继续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不得自行对高耗能产业用电价格实行优惠。我委将根据高耗能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大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力度,利用价格杠杆淘汰落后的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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