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纳入选拔范围,年龄限制放宽
本报讯(记者陈心华)我市拔尖人才选拔范围从专业技术人才扩大到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近日市委研究、通过了《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新的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是在原有的《厦门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制订的,有较大的修改。除了选拔范围扩大,年龄限制也放宽为55周岁以下,女性参评人员的年龄较原《暂行办法》规定放宽了5岁。
拔尖人才享有参加各类培训,优先申请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与补助,优先参评、评聘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市拔尖人才津贴,参加短期考察、学术休假、定期体检,子女入学、升学享受重点引进人才待遇等优惠。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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