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报网讯 (记者王媛叶滨)在昨天的调整电价听证会上,省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对黑龙江省近几年来由于电煤价格上涨带来整体销售电价水平上涨进行了确认后,公布了对省电力公司的成本监审报告。报告显示,今年1至5月的电煤平均进价比2003年提高了60%以上。
据省物价局成本调查队调查,华电哈尔滨热电公司、国电双鸭山发电公司、华电哈尔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今年1至5月的电煤平均进价比2003年分别提高了62.8%、79.4%、84.7%、85.5%,其中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今年1至5月电煤进价已达215元/吨,含税价为243元/吨。
为缓解2003年以来煤电价格持续上涨、发电成本大幅度上升的矛盾,2004年1月1日至今年6月,国家4次调整了黑龙江省电价,全省电网销售电价总水平每千瓦时累计提高7.52分。其中,用于解决发电企业问题的,每千瓦时共上调了5.65分,占总额的75.1%;用于解决电网企业还贷等问题的,每千瓦时上调了1.38分,占总额的18.4%;国家政策性电价每千瓦时上调了0.49分,占总额的6.5%。
反对调价主要意见:
提高利润应着眼于内部挖潜
姜振泉 七台河市消费者代表
电是特殊商品,电价一涨无形中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我认为还是不涨为好。作为企业,提高利润应着眼于内部挖潜,而不是依靠涨价。
黑龙江省电力目前供大于求
钱恩生 哈尔滨市消费者代表
物以稀为贵。黑龙江省电力目前是供大于求,不存在电力供应紧张问题,所以不应该涨价。
煤价上涨不是电价上涨理由
刘天晓 哈尔滨市消费者代表
电煤不是电力的全部成本,煤价上涨,不应是电价上涨的理由。
观点交锋
热点一
省电力公司再拿800万帮困难群众
部分代表认为,在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时要更多考虑黑龙江省居民收入水平,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特别要考虑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为此,省电力公司将在价格调整后,在以前每年拿出1300万元扶助城市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再拿出800万元专项资金扶助困难群众。同时,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也表示要加强管理,节能降耗,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热点二
调整生活用电价格是大势所趋
多数代表认为,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是贯彻落实国家煤电价格联动政策的需要,是大势所趋。调价方案总体上兼顾了电力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稳定的需要。他们认为,在石油、煤炭等能源价格上涨的今天,上游资源价格的上涨必然引发下游产品价格的上涨。煤炭价格上涨,电价不调整,不利于电力企业的发展,不利于保证电力正常供应。而在电价上涨时,如果居民用电价格不调整,其上涨价格全部由工商企业承担,也不利于企业正常发展。企业的负担过重,企业没有竞争力,最终受影响的仍是老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