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7月25日讯在合徐高速公路吴圩服务区经营权的租赁过程中,浙江省一家经贸公司多次向掌握管理权的省高速公路总公司蚌埠管理处的3名官员奉上“红包”,东窗事发后,3人先后在同一法院受审(本报曾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涉案的原正、副处长张耀宏和张伟已经分别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省高速公路总公司蚌埠管理处原副处长张伟,自己参与了浙江省桐乡市某经贸公司的多轮签约谈判。2005年中秋节和2006年春节前,张伟先后收受对方送来的2万元现金和3万元现金,并为该公司顺利承租合徐高速公路的配套设施吴圩服务区的经营权提供方便,放宽对吴圩服务区的经营范围、文明服务、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权。而原任蚌埠管理处处长的张耀宏也在每年春节、中秋大肆“收礼”,先后收受这家经贸公司送来的感谢费共计20万元,同时还收受承包高速公路工程的个体户所送感谢费2万元。
法院认为,两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张耀宏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没收涉案赃款22万元;张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没收涉案赃款5万元。
(月月、杏亭、贤敏、何克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