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某面粉厂物业公司的一名员工因长期对其部门主任进行恶意威胁,该主任竟纠集下属、花钱雇凶,合谋将其杀害,并将其尸体拉运至青海进行焚烧。据悉,这是发生在兰州地区的第一起雇凶杀人焚尸案。七里河公安分局发现线索后,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仅用十余个小时就将涉案嫌犯全部缉拿归案。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接报:几名男子有作案嫌疑
2006年7月6日,七里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直属中队民警接到群众反映,当晚9时许,在七里河深沟桥旧车交易市场附近几名男子形迹可疑,有重大作案嫌疑。此信息立即被反馈到七里河分局刑警大队及七里河分局、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各方立即组成专案组,调派警力,尽快查明案情。随后,由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七里河分局刑警大队及辖区派出所民警组成的技术、调查、取证等多个工作小组在专案组的指挥下立即投入侦破工作。
出击:两名嫌犯相继落网
专案组经调查很快发现,家住七里河某面粉厂的一名男子和另外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且2人于7日凌晨时分刚刚返回兰州。当日上午10时许,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倪某在其家中抓获。但犯罪嫌疑人倪某十分狡猾,拒不交代自己的罪行,对绑架罪行矢口否认,心存侥幸与审讯民警展开了心理战。
与此同时,七里河分局刑警大队得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司某在西站附近经营一烟酒门市部,但在该门市部始终没有发现司某的踪影。专案组分析认为,司某并没有离开兰州。于是,专案组派警力在其可能出现的地方秘密布控。就在民警们焦急等待之时,辖区派出所梁警官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电话正是犯罪嫌疑人司某打来的,他假借向梁警官打听户口方面的事探听杀人案的虚实。梁警官周旋了几句,约定晚上7时在西站某饭庄见面再说。7日晚7时许,专案组民警在饭庄四周布控,还未等司某反应过来,民警就将其擒获。
设计:主要嫌犯西固被擒
听到司某被抓的消息后,倪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终于交代了伙同其下属司某、雇用司的小舅子李某合谋杀人,并远赴青海进行焚尸的犯罪事实。同时,倪某、司某同意配合警方抓捕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
7日晚11时许,专案组让倪某以再向李支付2000元酬款为由,约李到西固一烤肉店门前见面。李听说给钱,便匆匆打车来到约定地点。当李某准备下车时,专案组民警迅速合围,将其控制在出租车内擒获,此时已是次日凌晨时分。至此,涉嫌杀人焚尸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捕归案。
交代:不堪威胁雇凶杀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倪某系七里河某面粉厂物业公司主任,司某是其下属。被害人安某因盗窃罪判刑6年,2005年刑满释放后被安排在该物业公司上班。安某看到物业公司有人联系业务拿提成,心里很不平衡,因此与该物业公司主任倪某长期不和,曾扬言让倪某下台,自己当该物业公司主任。倪虽怀恨在心,但考虑到安某曾犯过罪,也未敢轻举妄动,但安某的长期骚扰和威胁让倪某深感不安。
7月1日下午,倪打电话给自己的下属司某说安某长期威胁他,能否找人修理一下。7月2日晚,倪、司、李3人相约来到西站附近一啤酒城商议对策,最后,李某说干脆做掉他算了。见李某如此“仗义”,倪便答应拿出2万元作为酬劳,并当场付给李5000元,剩下的钱等事情做成后一并支付。7月5日下午,安某再次来到倪的办公室进行恐吓威胁,倪下定决心要找机会收拾安某。7月6日晚,倪某以表歉意为由约安某一起喝酒,安于当晚7时许如约来到了西站一酒城,倪、司、李三人遂将安某灌了个大醉。晚9时许,倪见时机成熟,便示意李某以去西固唱歌为幌子,打了一辆出租车,拉着安某向西固方向驶去,而司某独自回家。当出租车行至深沟桥附近时,倪、李二人让安某下车,早有准备的李拿出怀中的斧头,向安某的头部砍去。
倪、李二人用斧头将安某砍死后商议将尸体拉运至外省进行焚尸,并在赴青海途中从一加油站购买了汽油。7日凌晨1时许,车行驶到青海乐都县老鸦峡时,二人将安某的尸体运到该峡谷一山坡处,浇上汽油后进行了焚烧,尔后乘车连夜返回兰州。
惊爆:罪恶嫌犯还涉命案
随着审讯工作一步步进行,李深知自己罪孽深重,便将自己曾经的罪恶全部说了出来:2004年11月初的一个晚上,在河南老家的李某应朋友之约去喝酒,酒足饭饱后,与一同吃饭的一名30岁左右的青年女子发生不悦,李遂抡起手中的啤酒瓶砸向女子,不料要了该女子的性命。李将该女子的尸体拉到自家菜地里挖坑掩埋,随后潜逃至兰州投靠姐夫司某,以打工为生。
(文中人物系化名)文/图 本报记者 刘志广 特约记者 魏存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