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关义霞摄影李国东)昨(24)日,躺在四川省中药研究所住院部外科病房里,满身伤痕的熊女士说,身上的伤都是丈夫打的,“他就是想把我打到我主动提出离婚为止”。
昨日下午,在外科病房32床,记者见到了34岁的妇女熊颜(化名)。 熊的左眼肿得已经睁不开眼,手臂上、腿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这些都是我老公打的”,她说,前天晚上吃过晚饭后,忙着做家务的熊颜叫丈夫带孩子。丈夫一句“烦得很,我要睡觉”让熊非常生气,她便回了一句。丈夫从卧室里走出来,“啪”的一掌朝熊扇去。熊说,丈夫对自己又是拳打脚踢,又是掐脖子,熊急得大喊救命。在邻居的帮助下,110终于来了,两人被带到玉林派出所。
“没想到回来之后,他又开始打我”。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熊颜被120带到了中药研究所。
3年前熊颜和丈夫黄某结了婚。熊说,自结婚到现在,她都记不清被打过多少次了。为了孩子,熊每次被丈夫打过之后都忍着。熊说,丈夫到成都后就经常到外面晃,常常不回家,只要熊一劝说,等待她的就是一顿拳脚。
她说,丈夫的手机短信里经常有人发来短信,称呼他为“老公”。“他肯定是有外遇了”,熊说,丈夫提过离婚,但考虑到孩子的将来,她没同意。“到现在他都没来看我”,熊说,躺在医院里一天了,却没钱支付药费。
丈夫黄先生说,婚后由于一些难免的应酬,他在外的时间稍微多些,于是多疑的老婆就以为他有了外遇。前天因为一点琐事打了架,但至于熊所说打架是因为丈夫有了外遇逼她离婚,黄说,这是没有的事,并且称现在忙,没空去看老婆,而且钱也由老婆管,他自己连密码都不知道。律师说法夫妻间有互相救助义务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的向阳律师说,这是属于婚内暴力行为,熊有三条途径可以选择:法院、当地派出所或请求当地妇联进行维权。夫妻之间有相互救助的义务,她可以请求当地居委会和派出所,要求丈夫尽此义务。熊伤好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