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晓丽)超市购物付钱后,要在出口处被保安强制查验购物小票。这已成为广州一些大型超市的例行检查行为。针对目前一些超市采取的这些“服务”措施,中消协日前指出,强行对消费者查验购物小票属违法,是典型的霸王规定,应停止其侵权行为。 而广州市消委会也呼吁广州各商家应立即叫停此侵权、违法行为。
工作人员检查顾客所购物品
昨日,记者在广州三元里一大型超市出口处看到,排队等候检查购物小票的顾客自觉排起长龙,两位工作人员站在出口处正对顾客的购物小票和所购物品逐一检查。记者发现,工作人员在对每位顾客购物袋中的物品与小票上显示的付款商品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便在购物小票上盖“谢谢惠顾”章印。
记者采访了超市一位工作人员,他解释说,只有盖上此章印,顾客在发现物品有质量问题时方能换货。而一些接受采访的消费者亦认为“无所谓”,仅有个别消费者认为,这一做法有损个人尊严和自由。
购物者被视为偷窃嫌疑人
中消协指出,消费者在商场收银处付款取得所购物品之时,已取得了所购物品的所有权,此行为实质是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超市物品的“嫌疑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尽管超市在开架售卖过程中商品被盗的风险高,但超市应采取合法措施防止商品失窃,绝不能采取蔑视消费者人格尊严和侵犯人身自由的违法手段,向消费者转嫁其自身的管理责任。
市消委会也表示,将在近期对市内各大卖场、超市的“霸王”条款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