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参与审案22万余件
4.8万陪审员审案忙
本网北京7月24日讯记者倪晓据统计,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2675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732件182312人,民事案件104307件148888人,行政案件6720件9220人。 这是记者今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目前,全国各基层人民法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48211人,其中,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4729名,大学以上学历人员18274名,占37.9%。截至今年4月30日,全国各地首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已经全部接受了不同形式的培训,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据悉,各级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制度都在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在案件庭审前,对需要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提前向被选取的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和本人发出参加陪审通知书,以便他们提前安排好工作,有效地防止和解决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与参与陪审的矛盾;在履行职务期间,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查阅案件全部卷宗材料,参与案件调查、调解、询问等权力,充分实现对审判的实质性参与;在案件评议阶段,让人民陪审员充分发表自己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意见,并可以先行发言,以避免受法官意见的左右;很多基层人民法院为人民陪审员设立了工作室或休息室,有的基层人民法院还不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座谈,促进相互之间进行多层面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表示,人民陪审员制度目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各地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定位仍存在认识上的差异;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在部分地区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对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尚需要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这些都需要人民法院和相关方面的继续努力。(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