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责成山西环科院、新疆环科院8月20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本报讯(记者马力)国家环保总局昨天发出通知称,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这两家环评机构由于编制环评报告存在问题,被提出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通知称,环保总局在审查由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主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协作编制的《新疆天池电厂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过程中,发现该报告书的编制存在许多质量问题。包括没有对工程水源落实情况、空气环境现状监测数据、烟尘排放浓度等进行论证、分析等问题。评价内容不全面,报告书中的内容不足以支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据介绍,环保总局已经发函通知新疆天池电厂暂缓审批该厂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对上述两家环评机构提出警告,责成其于8月20日前向环保局提交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报告。此外,环保总局还要求两家环评机构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止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